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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e认为,公司要选择的是那些有点子、同时还会对改变世界有使命感的人,Alex无疑符合他对合伙人的所有想象。如果卖的不是知识而是汉堡、衣服、化妆品,卖假货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光天化日之下把这些假知识拿出来标价卖,好像没什么人管,这让人很遗憾。  最让我意外的是,这篇文章还是根据吴晓波在喜马拉雅上的一个付费订阅栏目上的内容整理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些观念是拿来卖钱的“付费知识”。  我不知道短视频创业者是不是该醒醒了,但是看完这样的“付费知识”,我感觉,喜欢花钱在这些东西上的消费者可能需要清醒一下。  但这是一个成功率的问题,不是商业模式的问题。这里的逻辑问题就很大,做创业,不做那些留存高的、时间长的内容,难道去做留存低、时间短的内容?我其实知道不少这种

因此,发力文娱市场的前提是为内容“找用户”,找到那些能够影响内容制作并愿意为之付费的用户,就可能打开更为宽广的市场边界。  ——豆瓣用户曲非烟  在《一生所爱》下方的短评  “我们终于失败了”  这是我听过最浪漫的情话  ——豆瓣用户琦殿  在《甜蜜蜜》下方的短评  2.文艺清新,兼具情怀  对于地铁上的“低头族”而言,时间非常碎片化,他们很难被一则文案吸引,缺乏共鸣的话,看了也就忘了。  举个例子,在网易云音乐站内有一个用户自发创建的“震撼心灵的史诗音乐”这个UGC创作的优质内容最初就是在评论区被发现的。  ——网

罗振宇有一句话很有意思,他说如果用户消费内容的形态改变,那么内容本身的呈现和版权形式也会改变。  我们与这个世界,是有你有我的共生,不是非此即彼的屠戮。从拿到投资的第一天开始,几个人,几十个人,几百个几千个几万个人,996,711,披星戴月,为成为这个传说中的生物而努力工作。我想要自行控制产品的研发路线。那些突然成功的背后往往伴随着许多小的激励,独一无二的路线。  当下的创业圈,太多专注过热的风口,太多希望尽可能早、尽可能快的干掉可能潜在的竞争对手,成为市场的独裁者。